陶行知
自本社标解决生计问题为进行之方针,一般学者,往往以文害辞,以辞害意,误会提倡者之本旨。推其原因,多于不明生计二字之界说所致。惟其不明乎此,故或广之而训作生活,或狭之而训作衣食;驯至彼一是非,此一是非,议论纷纭,莫衷一是。不徒反对者得所藉口,即办学者也无所适从。其隐为职业教育前途之障碍,良非浅鲜。孔子曰:“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故欲职业教育之卓著成效,必自确定一正当之主义始。
夫职业教育之成效既有赖于正当主义,则问何谓正当之主义,生活乎?衣食乎?抑生活衣食之外别有正当之主义乎?
生活主义包含万状,凡人生一切所需皆属之。其范围之广,实与教育等。有关于职业之生活,即有关于职业之教育;有关于消闲之生活,即有关于消闲之教育;有关于社交之生活,即有关于社交之教育;有关于天然界之生活,即有关于天然界之教育。人之生活四,职业其一;人之教育四,职业教育其一。故生活为全体,职业为部分;教育为全体,职业为部分。以教育全体之生活目的视为职业教育之特别目的,则职业教育之目的何以示别于教育全体之目的,又何以示别于他种教育之目的乎?故生活之不能为职业教育独专之主义者,以其泛也。
生活主义固不适于职业教育之采用矣。衣食主义则何如?大凡衣食之来源有四:职业、祖遗、乞丐、盗窃是也。职业教育若以衣食为主义,彼之习赖子、乞丐、盗窃者,不亦同具一主义乎?而彼养成赖子、乞丐、盗窃者,亦得自命为职业教育家乎?此衣食主义之不适于职业教育者一也。不宁惟是,职业教育苟以衣食为主义,则衣食充足者不必他求,可以不受职业教育矣。此衣食主义之不适于职业教育者二也。且以衣食主义为职业教育之正的,则一切计划将趋于温饱之一途。此犹施舍也。夫邑号朝歌,墨翟回车;里名胜母,曾子不入。学校以施舍为主旨,则束身自好者行将见而却步矣。此衣食主义之不适于职业教育者三也。凡主义之作用,所以指导进行之方法。若标一主义不能作方法之指针,则奚以贵?故衣食之可否为职业教育之主义,亦视其有无补助于职业方法之规定耳。夫学校必有师资,吾辈选择职业教员,能以衣食为其标准乎?学校必有设备,吾人布置职业教具,能以衣食为其标准乎?又试问职业学校收录学生,可否以衣食为去取?支配课程,可否以衣食为根据?衣食主义之于职业教育方法,实无丝毫之指导性质。有之,则吾不知也。衣食既不能为职业教育方法施行之指导,则其不宜为职业教育之主义,又明矣。此衣食主义不适于职业教育者四也。不特此也,吾人作事之目的,有内外之分。衣食者,事外之目的也;乐业者,事内之目的也。足衣足食而不乐于业,则事外虽无冻馁之虞,事内不免劳碌之患。彼持衣食以为职业教育主义者,是忽乐业之道也。此衣食主义不适于职业教育者五也。且职业教育苟以衣食主义相号召,则教师为衣食教,学生为衣食学。无声无臭之中隐然养成一副自私之精神。美国人士视职业教育与学赚钱(Learning to earn)为一途,有识者如杜威(Dewey)先生辈,咸以其近于自私,尝为词以辟之。吾国当兹民生穷蹙之际,国人已以衣食为口头禅,兴学者又从而助长其焰,吾深惧国人自私之念,将一发难餍矣。此衣食主义之不适于职业教育者六也。是故衣食主义为众弊之渊薮,欲职业教育之有利无弊,非革除衣食主义不为功。
衣食主义既多弊窦,生活主义又太宽泛,二者皆不适用于职业教育,然则果应以何者为正当之主义乎?曰,职业作用之所在,即职业教育主义之所在。职业以生利为作用,故职业教育应以生利为主义。生利有二种:一曰生有利之物,如农产谷,工制器是;二曰生有利之事,如商通有无,医生治病是。前者以物利群,后者以事利群,生产虽有事物之不同,然其有利于群则一。故凡生利之人,皆谓之职业界中人,不能生利之人,皆不得谓之职业界中人。凡养成生利人物之教育,皆得谓之职业教育;凡不能养成生利人物之教育,皆不得谓之职业教育。生利主义既限于职业之作用,自是职业教育之特别目的,非复如生活主义之宽泛矣,此其一。以生利主义比较衣食主义尤无弊窦之可指,故以生利主义为准绳,则不能生利之赖子、乞丐、盗窃与养成之者,皆摈于职业教育之外矣,此其二。学校既以生利为主义,则足于衣食而不能生利者无所施其遁避,此其三。父母莫不欲其子女之能生利,职业教育苟以生利为主义,自能免于施舍之性质,自好者方将督促子女入学之不暇,又何暇反加阻力乎?此其四。职业既以生利为作用,吾人果采用生利主义以办职业教育,则生利之方法,即可为职业教育方法之指针,此其五。职业教育既以养成生利人物为主义,则其注重之点在生利时之各种手续,势必使人人于生利之时能安乐其业,故无劳碌之弊,此其六。生利主义侧重发舒内力以应群需,所呈现象正与衣食主义相反。生产一事一物时,必自审曰:“吾能生产乎?吾所生产之事物于群有利乎?”教师学生于不知不觉中自具一种利群之精神,此其七。不特此也,能生利之人即能得生活上一部分之幸福;而一衣一食亦自能措置裕如。不能生利之人,则虽有安富尊荣亦难长守。故惟患不能生利,不患不得生活之幸福与温饱。然则生利主义既无生活主义之宽泛,复无衣食主义之丛弊,又几兼二者之益而有之,岂非职业教育之正当主义乎?
生利主义之职业师资 职业教育既以养成生利人物为其主要之目的,则其直接教授职业之师资,自必以能生利之人为限。盖己立而后能立人,己达而后能达人,天下未有无生利经验之人而能教人生利者。昔樊迟请学稼,子曰:“吾不如老农。”请学为圃,曰:“吾不如老圃。”孔子岂故为拒绝哉?亦以业有专精,事有专习,孔子之不知农圃,亦犹老农老圃之不知六艺耳。由是以推,无治病之经验者,不可以教医;无贸易之经验者,不可以教商。凡百职业,莫不皆然。故职业教师之第一要事,即在生利之经验。无生利之经验,则以书生教书生,虽冒职业教师之名,非吾之所谓职业教师也。
然职业教师不徒负养成生利人物之责,且负有改良所产事物之责。欲求事物之改良,则非于经验之外别具生利之学识不可。无学识以为经验之指导,则势必故步自封,不求进取。吾国农业数千年来所以少改良者,亦以徒有经验而无学识以操纵之耳。故职业教师之第二要事,是为生利之学识。
兼有生利之经验、学识,尚不足以尽职业教师之能事。盖教授生利之法,随业而异。有宜先理想而后实习者,有宜先实习而后理想者,有宜理想、实习同时并进者。为职业教师者自宜熟悉学者之心理,教材之性质,使所教所学皆能浃洽生利之方法,而奏事半功倍之效。故职业教师之第三要事,为生利之教授法。
准如前说,则健全之职业教师,自必以经验、学术、教法三者皆具为标准。三者不可得兼,则宁舍教法学术而取经验。盖无学术、教法而有经验,则教师尚不失为生利之人物,纵无进取良法,然学生自能仪型教师所为,以生产事物。既能生产事物,即不失职业教育之本旨。如无经验,则教授法无由精密,纵学术高尚,断不能教学生之生利。既不能生利,则失职业教育之本旨矣。是故经验、学术、教法三者皆为职业教师所必具之要事,然三者之中,经验尤为根本焉。
职业教师既以生利经验为根本之资格,则养成职业师资自当取材于职业界之杰出者。彼自职业中来,既富有经验,又安于其事,再加以学术教法,当可蔚为良材。概之收录普通学子,为事当较易,收效亦当较良且速也。
职业教师既以生利之经验、学术、教法三者为资格,则如何养成此种教师之方法,亦在吾人必须研究之列。大概养成职业师资之法有三:(一)收录普通学子教以经验学术与教法;(二)收录职业界之杰出人物,教以学术与教法;(三)延聘专门学问家与职业中之有经验者同室试教,使其互相砥砺补益,蔚为职业教师。夫经验所需之多少,随职业而异;其需经验较少之职业,利用第一法。如普通师范学校之教师有二三年之经验者,即可作教授之基础,故收录普通学子而养成之,为事甚易。其次,则商业学校教员,似亦可以利用此法。但农工等职业之教师,性质迥异,非富有经验,不足以教生利。舍难就易,似不如采用第二法,精选职业界之杰出者养成之。彼既从职业中来,自必有相当之经验,再教以实用之学术教法,为事自顺。然此法效力之大小,常视国中教育普及之程度为差。其在欧美教育普及之邦,职业中人,大半受过八年之公共教育,既有普通知能以植其基,则于学术、教法自易领悟,中国则不然,教育未普及,农工多数不识文字;既不识文字,则欲授以学术教法,自有种种困难。然而职业界之杰出者,终不乏粗识文字之人,当事者苟能精选而罗致之,则有用之职业师资,或能济济而出也。此外则有延聘学问家与经验家同室试教一法。当今职业师资缺乏,为其备选者,或有学术而无经验,或有经验而无学术,速成之计,莫如合学问家与经验家于一炉而共冶之;既可使之共同试教,又可使之互相补益,则今日之偏才,经数年磨练之后,或能蔚成相当之师资,岂非一举两得哉?然一班二师,所费实巨,况学术、经验贵能合一,若分附二人之身,终难免于隔膜。故此计虽有优点,不过为过渡时代权宜之策耳。总之,职业教师最重生利之经验,则养成之法,自宜提其要领,因已有之经验而增长之,方能事半功倍也。
生利主义之职业设备 孔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无利器而能善其事者,吾未之前闻。职业教育又何独不然?必先有种种设备,以应所攻各业之需求,然后师生乃能从事于生利;否则虽有良师贤弟子,奈巧妇不能无米之炊何!故无农器不可以教农;无工器不可以教工。医家之教必赖刀圭。画家之教必赖丹青。易言之,有生利之设备,方可以教职业;无生利之设备,则不可教职业。然职业学校之生利设备可分二种:一自有之设备;二利用职业界之设备。但无论设备之为己有,为利用,学生教师莫不可因以生利。故设备虽有己有利用之分,而同为学生教师生利之资则一。余尝游美之麻撒朱赛州(Massachusetts),视其乡村中学校附设之农业科,多利用学生家中之田园设备,使各生在家实习,命之曰家课(Home Projects),教员则自御汽车,循环视察,当场施教。农隙则令学生来校习通用之学术。故校中自有之设备,除课堂点缀以外,实属寥寥无几;校外则凡学生足迹所至,皆其所利用之设备。论其成效则不特设备之经费可省,而各家之农业皆藉学生而间接改良之。此盖利用他人生利设备以施职业教育之彰明较著者也。
生利主义之职业课程 职业学校之课程,应以一事之始终为一课。例如种豆,则种豆始终一切应行之手续为一课。每课有学理,有实习,二者联络无间,然后完一课即成一事。成一事再学一事,是谓升课。自易至难,从简入繁,所定诸课,皆以次学毕,是谓毕课。定课程者必使每课为一生利单位,俾学生毕一课,即生一利;毕百课则生百利,然后方无愧于职业之课程。职业课程既以生利为主,则不得不按事施教,欲按事施教,则不得不采用小班制。故欧美之职业实习班至多不满十五人,凡以便生利课程之教授也。不特每课为然,即各课之联络,亦莫不以充公生利为枢机。客有学蚕桑者,学成执蚕桑业,终岁生利之期两三月而已,余则闲居坐食,不数年而家计渐困,卒改他业。此能生利而不能充分生利之过也。故职业课程之配置,须以充分生利为标准,事之可附者附教之,事之可兼者兼教之。正业之外,苟能兼附相当之业,则年无废月,月无废日,日无废时矣。此之谓充分之生利。根据此旨以联络各课,是为充分生利之课程。
生利主义之职业学生 有生利之师资、设备、课程,遂足以尽职业教育之能事乎?曰,未也。学生择事不慎,则在校之时,学不能专;出校之后,行非所学。其弊也:学农者不归农;学商者不归商。吾国实业教育之所以鲜成效,固由于师资、设备、课程之不宜于生利,然其学生择业之法之不当,亦其一因也。大凡选择职业科目之标准,不在适与不适,而在最适与非最适。所谓最适者有二:一曰才能;二曰兴味。吾人对于一业,才能、兴味皆最高,则此业为最适;因其最适而选之,则才能足以成事,兴味足以乐业,将见学当其性,用当其学,群与我皆食无穷之益矣。故能选最适之业而学者,生大利不难,岂仅生利已哉!择业不当,则虽居学习生利之名,而究其将来之生利与否,仍未可必。故欲求学业者归业,必先有精选职业之方法。方法维何?曰,职业试习科是也。职业试习科,包含农工商及其他业之要事于一课程,凡学生皆使躬亲历试之。试习时期可随遇伸缩,多至半载,少至数星期皆可。但试习之种种情形,必与真职业无异,始可试验学生之真才能真兴味。一参假面具则试验科之本旨失矣。试习之后,诸生于各业之大概既已备尝,再择其最有才能最有兴味之一科专习之。彼其选择既根本于才能兴味,则学而安焉,行而乐焉,其生利之器量,安有不大者哉?
结论 职业学校有生利之师资、设备、课程,则教之事备;学生有最适之生利才能兴味,则学之事备。前者足以教生利,后者足以学生利:教与学咸得其宜,则国家造就一生利人物,即得一生利人物之用,将见国无游民,民无废才,群需可济,个性可舒。然后辅以相当分利之法,则富可均而民自足矣。故职业教育之主义在是,职业教育之责任在是,余之希望于教育之采择试行者,亦莫不在是。谨贡一得,聊献刍荛,幸垂教焉。
题注:
本篇选自《陶行知全集》卷一。在1918年1月15日《教育与职业》第一卷第三期发表时,有编者按语云:“作者所谓‘生利’,当作‘生产’。再进一步讲,‘生产’云者,增加物力之谓。而‘生利’当作增加物力之有益于群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