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组织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
日期:2010-09-11 作者:校办 浏览:100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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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组织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
    支持1000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使其成为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改革创新、提高质量和办出特色的示范,成为国家和区域产业建设、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撑力量,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发挥引领、骨干和辐射作用。
    厉行“四项改革”:
    ①改革办学模式。通过“合并、共建、联办、划转”等方式加强建设,推动规模化办学,建成实力强、规模大、声誉好的示范学校;组建职教集团,发挥对农村、西部和民族地区薄弱学校的辐射和帮扶作用。
    ②改革培养模式。深入推行工学结合、校企一体、顶岗实习;改变单一强调连续学习为连续学习和分阶段培养相结合,探索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人继续学习模式。
    ③改革教学模式。积极采取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场景教学和模拟教学等多种教学方式,增强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④改革评价模式。建立以贡献为导向的学校评价模式和以能力为核心的学生评价模式;努力探索职业教育质量评价的新途径、新措施,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推动“七大创新”:
    ①创新教学环境。重点建设现代化“技能教室”,创设功能复合齐全、校园文化和企业文化紧密结合的教学环境。
    ②创新专业设置。建立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重点建设面向先进制造业特别是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的精品专业;加强贴近区域产业、民族艺术、民间工艺等领域的特色专业。
    ③创新教材应用。开发补充性、更新性和延伸性的教辅资料;依托企业研发适应新兴产业、新职业和新岗位的校本教材;实现教材多种介质的立体化融合。
    ④创新教学方式。强化实践教学方式的工作过程导向;更新教学手段,构建网络学习平台,支撑随时学习;创设生产服务模拟场景,特别是通过数字仿真、模拟流程、虚拟现实等方式生动直观地展示知识、技术和生产服务岗位。
    ⑤创新队伍建设。聘用有实践经验的行业专家、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社会能工巧匠等担任兼职教师;落实教师在职进修和企业实践制度,加强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着力提升学校校长和领导班子成员的能力。
    ⑥创新管理制度。建立多方参与的决策机制和教育教学质量监测机构;
    ⑦创新人事分配制度。完善招生、教学、资助、免费、就业、财务和资产等学校业务管理办法。本项目由国家有关部门组织评审、予以重点支持和实行评估验收,财政部和教育部联合制订印发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相关标准;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举办者制订和落实相关政策,改善办学条件,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项目学校提出改革创新规划,按照评估验收标准落实建设任务。
    2010年,发布总体方案和相关管理措施,支持第一批300所示范学校项目建设。2011年,支持第二批400所示范学校项目建设;研究制订示范学校验收办法。2012年,支持第三批300所示范学校项目建设,完成项目建设并进行验收;评估总结示范学校建设实施工作,并开展成果展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