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行知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项目组织机构
(2010年10月)
一、黄山市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项目建设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市领导组):
市领导组实施对项目建设的领导、规划、决策,以及检查监测和项目验收。市项目建设工作领导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叶长荫(黄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陆寿(黄山市教育局局长)、胡仕圣(歙县人民政府县长)
成员:徐荣华(黄山市教育局副局长)、程兵(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丁士礼(黄山市发改委副主任)、胡建斌(黄山市文化委副主任)、范琪(黄山市人社局副局长)、徐小军(黄山市科技局副局长)、于日锦(安徽省行知学校副校长)
二、为扎实推进“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成立歙县“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创建工作领导组,明确各部门职责。
1、县创建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胡仕圣(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程兵(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
方卫星(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广局局长)
潘立军(县发改委主任)
王正华(县教育局局长)
胡寅辉(县财政局局长)
吴康伟(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王 逸(县国土局局长)
张四新(县住建委主任)
毕灶明(县农委主任)
曹子政(县地税局局长)
郑小毅(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县编办主任)
鲍丽仙(县科技局局长)
梅代军(县经济开发区主任)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歙县教育局,王正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秋冬任办公室副主任。
2、县创建工作领导组有关部门职责:
县文广局: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在电视台开展歙县争创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校专题节目。
县发改委:把职业教育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做好区域职业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职业教育资源整合方案,指导全县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工作;统筹安排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县教育局: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及宏观管理;负责统筹职业教育的结构布局,加快区域、行业职业教育集团建设,推动职业教育的发展;开展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会同经信、财政、人事、社保等部门定期举办职业技能大赛;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师资队伍建设,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指导全县职业教育建设工作,指导开展培训工作。
县财政局: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确保县级职教专项经费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落实职业教育的财政投入政策,力争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完善和落实职业教育助学政策和免费政策体系。
县人社局:会同教育、财政等部门推进职业学校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指导职业学校内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支持职业学校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聘用适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任教,做好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工作;负责全县职业培训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组织推动就业和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工作;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县国土地局:落实职业教育建设用地规划,积极安排县重点规划建设的职业教育项目用地计划指标。
县住建委:将职业学校及配套设施用地落实在城乡规划中,促进优先建设为职业学校服务的城市基础设施。
县农业委:利用职教资源组织实施新型农民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会同教育部门加大对全县开设涉农专业职业学校的指导力度,加强职业学校和农业技术培训机构的建设;配合财政部门落实农村科技开发、技术推广经费的10%-20%用于农村职业教育。
县地方税务局:贯彻落实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及税前扣除等有关税收政策;落实职业教育各项税收减免政策。
县编办:根据国家和省、市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我县职业教育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制定和日常管理工作。
县科技局、移委、扶贫办:大力实施“雨露计划”,积极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教育资助行动”和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加大资金投入,用于“雨露计划”的资金不低于财政发展资金的10%。
县开发区:指导所监管的企业举办或参与职业教育和培训;制定完善企业职工教育培训规划、方案和有关政策,管理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督促企业建立职业教育实习基地,接收职业学校学生教学与顶岗实习、教学实践;推动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支持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到职业学校兼职教学;督促企业落实劳动准入制度,支持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引导企业积极开展校企合作;支持企业举办职业技能比赛。
3、学校成立国家中职示范校项目建设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示范办)和国家中职示范校建设项目监督执行组(以下简称监督执行组)。
(1)示范办是示范校创建工作的具体办事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市县领导组做出的决策和决定,负责项目建设方案制定、实施管理、检查指导和项目验收等工作。示范办人员组成如下:
主任:于日锦
副主任:程晓松、张平、江晓晖
成员:姚人杰、许斌、张崇福、胡德利、洪伟、汪涛、孙立成。
(2)监督执行组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保障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进度严格按实施方案执行,资金管理和使用符合财务制度,负责示范建设的绩效考核工作。监督执行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于日锦
副组长:程晓松、张平、江晓晖
成员:洪伟、汪涛、孙立成、姚人杰、许斌、张崇福、胡德利、余国惠、胡建峰、汪玉华。
(3)各重点专业和特色项目建立项目工作小组,小组长由各学群群长担任,组员为相关专业的中高级教师和外聘企业、行业管理人员以及高级工程师、高级工艺美术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