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新规:切实改变中职学校散、小、差的状况
日期:2010-08-26 作者:办校 浏览:146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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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教育部发布了新修订《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要求各地要依据新规对中等职业学校进行检查评估,对不达标的中等职业学校要通过加强建设、资源整合、布局调整等措施,限期达标,切实改变部分地方中等职业学校散、小、差的状况,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建设上规模、上水平。新规要求: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在校生数应在1200人以上;专任教师一般不少于60人,师生比达到1:20,专任教师学历应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不低于20%;新建学校的建设规划总用地不少于40000平方米,生均用地面积指标不少于33平方米;新建学校建筑规划面积不少于24000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指标不少20平方米;应当具有与专业设置相匹配、满足教学要求的实验、实习设施和仪器设备,工科类专业和医药类专业生均仪器设备价值不低于3000元,其他专业生均仪器设备价值不低于2500元。等等。这些硬性指标的确定将有利于促进中职的规范化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