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党(总)支部:
现将中共歙县纪委《关于认真做好“歙州清风”微信公众号订阅关注及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歙纪函〔2016〕2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1.各党(总)支部要强化宣传力度,利用学校QQ群、微信群、支部大会等方式,发动党员、干部订阅关注“歙州清风”微信公众号。请安排专人填写《“歙州清风”微信公众号订阅情况统计表》,纸质盖支部公章一份和电子稿于8月25日前报组织人事股柯国华同志处。
2.从九月份起,以学校为单位每月10日前向组织人事股报送至少一条党风廉政建设信息(报送要求见歙纪函〔2016〕24号“信息报送要求”部分)。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关信息及时报送,我局将及时统计通报信息报送情况。
特此通知
中共歙县教育局委员会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