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党(总)支部:
现将县委办《关于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歙学办《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宣传部办公厅 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防范和制止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搞不当营商活动的通知》、《关于印发全县党员干部负面言行清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到位。
特此通知
中共歙县教育局委员会 2016年9月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