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美丽的歙县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是我们每天生活、学习、工作的地方。作为歙县的主人,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均代表歙县的形象。在此,县文明委温馨提醒您:
自觉遵守公共道德:讲文明,懂礼仪,诚信经商,友善待客,热情服务,关爱他人,遵守公共秩序,营造温馨和谐的公共空间。
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广泛参与绿化、美化、净化活动,积极参与清洁志愿服务行动,不说脏话、粗话,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乱涂乱画,不私搭乱建,不占道经营,不损坏花草树木,保持整洁干净的生活环境。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文明乘车、不闯红灯,不争道抢行,不超速超载,不乱停车辆,不随意鸣笛,夜间会车时使用近光灯,共同维护有序、安全、通畅的道路交通环境。
执行市容管理规定:沿街商户遵守“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农副产品到指定地点有序经营,早市、夜市摊点按规定时间、地点摆放,做到摊在地净,摊撤地清。
市民朋友们,争创安徽省文明县、全国文明县城,打造最美徽州古城是你我共同的心愿,也是你我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热切希望每位市民,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为创建和谐、文明、魅力歙县付出一份爱心,付出一份行动!衷心感谢您的配合!
最后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家庭幸福!
歙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6 年 6 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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