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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冬季征兵新政策解读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文件内容,现就今冬征兵新政策进行解读: 今冬征集条件新变化 答:一是体重。由原来的上限不超过标准体重20%、下限不低于标准体重10%的标准,调整为上限不超过标准体重25%、下限不低于标准体重15%。二是文身瘢痕。调整为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厘米,着短装身体其它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厘米,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其它部位文身或瘢痕(因颅脑、胸、腹部等手术造成的瘢痕除外)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的,合格。三是耳眼。调整为男青年扎耳眼,无明显疤痕、无可视性穿孔,不影响军容的合格。四是对高校在校生(含翌年毕业生)政审。明确以个人现实表现为主,由其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区)公安部门负责,学校分管部门具体承办,原则上不再对其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调查。 大学生应征新规定 答:一是高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征兵开始前,高校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应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并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二是在校大学生征集。以2012届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和2011年刚考入大学的一年级新生为征集重点。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按照规定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并取得毕业规定所需学分,仅需再完成毕业实习即能够毕业的,征集入伍时由所在学校按学制规定的毕业时间填写、颁发毕业证书,享受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有关优惠政策。对大学一年级新生的征集,按照现行在校生征集政策办理,应在学校所在地报名应征。 适龄青年报名应征新方法 答:一是网上报名:男性可报名对象为本科、大专、高中、职高、中专、技校学历2011年、2012年及历届适龄毕业生。女性可报名对象为本科、大专学历2011年、2012年适龄毕业生及高中学历2011年毕业生。(网址:zbbm.chsi.com.cn)二是其它适龄人员报名:由本人或亲属持户口簿或身份证及最高学历证明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武装部报名应征。 应征激励新举措 答:返乡应征青年参加征兵体检、政审,由县级财政按照每人200―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含合同制人员),参加征兵体检、政审应视为正常出勤。 优抚优待新提高,退伍安置新政策 答:一是提高义务兵优待标准。义务兵服役期间,优待金实行城乡统一标准,按不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发放,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标准。征集到驻西藏部队的义务兵,优待金按照当年规定的发放渠道和标准,每人增发1倍以上,其他高原条件兵可参照执行。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家庭,优先纳入城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保障范围。二是大学生征集优惠政策。(1)在校大学生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报名应征。在部队受到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后复学,原来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来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受到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免试推荐入读研究生。(2)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士兵退役后3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受到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免试推荐入读研究生;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退役后1年内,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可向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3)批准入伍的本省籍大学生士兵,由征集地人民政府按照城镇义务兵政策给予优待安置。退役大学生士兵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并计工龄。在公务员考录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在专武干部招录时,重点录用;在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时,年龄放宽到27周岁,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三是维护现役士兵权益。农村籍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原在农村承包的地(山、林)等继续保留;因区划调整、土地征用全家转为城镇户口的,退役后应转为城镇户口,按城镇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待遇;房屋被征收的,依法给予合理补偿,并作为家庭成员享有相应权利;继续享受村集体的分红及其他福利待遇。城镇籍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是机关、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应保留原职工作岗位,若涉及编制问题,应保留其相应编制,享受基本工资待遇,所在单位应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退役后1年内允许复工复职或恢复履行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四是加大退役士兵安置力度。(1)自愿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服役期为2年的,发给数额为当地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2倍的补助金;服役期每增加一年,增发当地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40%的补助金;服役期为10年以上的,发给数额为当地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5倍的补助金。对农村籍退役义务兵自主创业的,参照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皖政〔2008〕51号)、《安徽省财政厅、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组织起来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财社〔2008〕1114号)、《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1〕52号)等文件规定,以及当地有关创业培训、组织起来就业等方面政策,切实给予创业扶持;自愿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由财政全额贴息。(2)征集到驻西藏部队的士兵,是农业户口的,入伍前允许农转非,列入非农征集任务。退役后,选择自谋职业的,货币经济补助金的标准应比同年度其他非农业户口青年退伍士兵的高50%。其他高原条件兵可参照执行。(3)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属于烈士子女、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定为5-8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和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按照国家有关政策重点安置。(4)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时,划定不低于25%的招录计划,面向退役士兵定向招考。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时,应积极吸纳退役士兵,并与接收安置的退役士兵依法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加强对返乡待业退役士兵的培养,鼓励他们通过法定程序积极参与村(居委会)“两委”班子的选举。五是加大就业扶持力度。积极推进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均可自愿报名、自主选择专业(工种)及教育培训方式,免费参加1次由政府组织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费,在中央给予专项补助的基础上,省财政从省级安排的就业补助资金中按每人每年1000元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市、县承担;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期间,按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补助。 征兵处罚新规定 答: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体格检查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安徽省征兵工作条例》予以处罚。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拒不改正的,在两年内不得被录取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职工,不得出国或者升学。 应征入伍“三本账” 一是从经济上看:①当两年义务兵津贴约13200元,伙食费约12410元;我县农村和城镇义务兵优待金按农民年纯收入的标准发放,2011年为4570元。②服满两年义务兵役后,城镇退役士兵还享受地方政府发放的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给数额为当地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2倍,2011年为60750元。③大学应届毕业生还享受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补偿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最高一学年6000元,即:大专应届毕业生可获得最高补偿金18000元,本科应届毕业生可获得最高补偿金24000元。④若转为士官或提拔为军官,相应的工资待遇更高。⑤服兵役期间,部队发放降温费、粮差、服装费和代交纳住房公积金、保险等各类补贴;不同的服役地区、服役军兵种和工作岗位,还享受相应的津贴、补贴。二是从政治上看:①参军入伍,履行了公民的法定义务和神圣职责,无上光荣;为保卫祖国、抵抗侵略、维护祖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作出了应有贡献,无比自豪。②“一人参军,全家光荣”,参军入伍后,其亲属将受到社会和人们的尊敬,并享受军属待遇。三是从人生来看:参军入伍,能培养独立生活的能力,能增长才干见识,能培养良好的组织纪律观念,能培养吃苦耐劳的精神,能磨练出坚强的意志,能锻炼出强健的体魄,能提高智力、增长胆识,能增强人的责任心,能培养诚实、大度的风格,能培养讲秩序、爱卫生的良好生活习惯,收获丰厚。 欢迎广大适龄青年踊跃报名!未报名的请到本人所在乡镇武装部报名,如有不清楚的可咨询县征兵办公室,0559-6512084。 |
2011年冬季征兵新政策解读
日期:2011-11-02
作者: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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