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收集“文明风采”参赛作品的通知
日期:2012-06-15 作者:校长室 浏览:74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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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6月15日

行校字【2012】62号

关于组织收集“文明风采”参赛作品的通知

各处室、学群、相关教师:

    根据省职成处《关于组织参加第九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12〕41文件要求,现将相关活动要求及相关材料准备工作安排如下,请按文件要求执行。

一、省厅要求

各中职学校根据校级初赛结果,每个学校选送作品参加省级复赛,国家改革发展示范中职学校、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省级示范中职学校每校选送作品总数不得少于50件(其中征文类不少于20件规划设计类不少于20件摄影、FLASH动漫设计、展演各类不少于10件)。其他中职学校也应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参赛作品选送工作。

二、竞赛内容

此次竞赛分为五类十三项,其中征文类四项(“党的阳光沐浴我成长”、“雷锋精神永不磨灭”、“ 感恩的心”、“ 创业之路在脚下”)、规划设计类一项(职业生涯规划)、摄影类二项(“志愿者剪影”、“职业和生活中的美)、FLASH动漫类三项(“荣与辱”动漫比赛,“生命?安全”动漫比赛,“节能环保”动漫比赛),展示类三项(“心绣未来”演讲比赛,“职业素养”展示比赛,“中华才艺”表演比赛)

三、材料准备要求:

1、征文类:由语文教师负责准备。(要求每名语文教师准备2篇,由方先锋老师负责收集)

2、规划设计类:由政治老师负责准备。(要求每名政治教师准备4篇,由黄娟老师负责收集)

3、摄影类:由团委学生会负责。(要求提供10幅作品,由汪玉华老师负责收集)

4、FLASH动漫设计类:由计算机学群负责。(要求提供10件作品,由姚人杰负责安排计算机老师收集)

四、参赛资格

参加竞赛的学生必须为2011年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参选作品必须为原创,严禁抄袭。参赛人资格和参赛作品由学校负责审查。参加省级复赛的作品一律不退稿,处理权归省复赛组委会。参赛作品有关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五、材料提交时间

请各部份材料收集负责人,于2012年6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收集汇总后,交到示范校建设办许斌老师处,以便集体上报省里。

     特此通知

   

 安徽省行知学校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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