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0-08-12 作者:校办 浏览:100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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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工作的通知

皖教师〔2010〕9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 

    近年来,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坚持把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完善措施,强化管理,不断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为全省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但由于各种原因,我省一些地方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还比较薄弱,存在教师配置不合理、教师在编不在岗、教师管理手段落后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编制管理,合理配置教师资源

    2009年8月,全省各市、县(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已经省政府批复下达。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倾斜农村、促进均衡的原则,切实加强中小学编制的总量调控与统筹使用;要通过逐校核编,切实解决当前中小学编制管理中存在的学段结构、区域分布等方面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编制在教师配置上的基础性作用,引导和鼓励教师从城镇学校向农村学校、从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流动,促进教师资源的合理配置。

    教师短缺而又有编制的市、县(区),要抓紧补充教师,优先解决紧缺学科和农村学校教师的不足问题,同时避免一边给农村学校增加新教师、一边又把农村骨干教师选拔到城镇学校的现象发生;学校布局调整产生的富余教师,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培训后,可转岗从事幼儿教育教学或到寄宿制学校担任生活指导教师;要按照教育部、卫生部 、财政部印发的《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规定配齐音乐、体育、美术等紧缺学科教师和卫生(保健)人员;800人以上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原则上要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其他学校要有兼职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二、强化日常考核与管理,全面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

    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教职工日常考核,把教职工的常规考核与师德考评、绩效考核结合起来,不断完善考核办法。要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改革为契机,指导学校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科学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和人员竞聘上岗方案。方案中要明确岗位条件、岗位职责及竞聘上岗办法,并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

    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核编到校、岗位设置改革和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对学校在编不在岗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摸清情况,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处理到位。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违反规定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对长期占用学校编制的各类在编不在岗人员,要限期与学校脱离关系。对因进修、病假、事假等原因长期离岗的人员,经查实后按规定履行手续并按考勤制度处理;对以进修、病假、事假等为借口,在外长期从事其他职业的,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辞退或辞职手续;对未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擅自离开本岗位,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其他各类学校代课的,要限期归队,不能按期归队的要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辞退或辞职手续;对不再从事学校管理工作的原学校负责人,要安排到学校其他教育教学岗位,对转岗后不履行岗位职?鸬牟坏孟硎茉诟诮讨肮さ挠泄毓ぷ蚀觥?/p>

    各市、县(区)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对辖区内学校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工作负总责,所在学校主要负责人为清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清理工作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认真细致地核对基础材料,准确掌握情况,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要坚持实事求是,边查边纠,进一步健全教职工管理制度;要强化“谁主管、谁负责”,对为教师擅自离岗提供方便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在清理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市、县(区)教育局要对清理工作进行总结,并填写《中小学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情况统计表》(见附件)。请各市教育局将汇总表(附各县(区)统计表)连同书面总结于9月底之前报送省教育厅师资处。

    三、优化管理手段,提高教师队伍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2001年我省开发了“安徽省中小学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了中小学教职工数据库。多年来,中小学教职工数据库为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准确的掌握教职工队伍信息,科学制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相关政策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省教育厅正在研制中小学教职工信息网络管理平台,构建省、市、县三级教师队伍管理系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不断充实和完善中小学教职工数据库,加快中小学教职工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实行教师队伍动态管理。要充分发挥教职工数据库功能,利用信息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逐步实现教师队伍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管理手段的现代化,切实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联系人:省教育厅师资处王淑芳   联系电话:0551-2822080

    电子邮件:sfc@ahedu.gov.cn 

    附件: 中小学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情况统计表


二○一○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