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学生推荐升学可参考参与文明风采活动情况
日期:2015-11-23 作者:张学普 浏览:1557次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日前,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中华职业教育社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促进活动育人的意见》,《意见》指出,学校要将学生参与竞赛活动的情况列入学生品德评定记录,作为学生评先评优、奖学金评定、就业升学推荐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意见》指出,“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是中等职业学校育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形势对深入开展“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提出了新要求。各地各学校要推进活动育人,努力提高育人质量,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意见》要求,准确把握开展“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方式方法,形成“校校组织,班班活动,人人参与”的制度机制,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不断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综合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坚持融入日常德育、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统筹合力推进。要把竞赛活动作为德育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与其他各项德育工作统筹安排,相互衔接、同步实施,避免竞赛活动与日常德育“两张皮”。
    《意见》强调,切实将活动纳入学校整体德育工作计划,改进组织方式,突出学校开展活动的基础作用。从2015年起,每学年上学期开始至次年下学期结束为一个活动周期,每学年一届,年年开展。以育人为导向确定活动主题和赛项,完善活动激励机制和工作制度。学校要将学生参与竞赛活动的情况列入学生品德评定记录,作为学生评先评优、奖学金评定、就业升学推荐等方面的重要依据。要将教师指导学生参与竞赛活动的情况计入工作量,对优秀指导教师在评奖评优、进修学习、绩效考核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意见》要求,加强“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条件保障。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为“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开展提供经费保障,活动经费从德育经费中支出。要综合利用主流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扩大竞赛活动的影响,为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