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9-03-12 作者:学生处 浏览:87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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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学群、班级:
    县教育局日前就2月25日下午放学后,我县霞坑中心学校里方小学发生一年级学生被山洪冲走溺亡的事故发出通知,要求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学校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安全,根据县局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全校师生必须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时刻绷紧安全工作这根弦,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要认真完善并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各处室负责人、学群长、班主任是部门和班级的第一责任人,校警要落实校园巡查制度,加强校园及周边的巡查,加强学生课余时间和出入校园高峰期(如午间上放学、课外活动)等时段的管理和交通疏导,确保师生安全。学群要按照学校责任书和岗位要求与课任老师签订责任书,做到人人都有安全责,人人都是安全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安全隐患立即检查和整改,及时消除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既要重视阶段性的整治,更要用心、务实做好日常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安全工作的实效,确保万无一失。对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排查不全面,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失职、渎职行为,将根据安全责任追究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二、常规管理,常抓不懈
    (一)各班主任要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警钟长鸣。要根据季节、天气的变化,从时间(全天候)和空间(全方位)上思考、落实和检查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处理安全隐患和对学生进行安全警示教育,要切实落实班级“每天3分钟、一周一大课”的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教育内容要具体,记录要齐全,安全教育内容记录在专用本上(到学生处领取)。要建立健全班级安全教育管理档案,切实提高安全工作责任心和实效。
    (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安全措施的进一步落实。师生上、放学途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避让过往车辆,做到文明礼让,不并排骑车,不骑飞车,不强行超车。进出校园大门,要推行车辆并放入车棚;学生课余时间不到马路上闲逛、散步。集体活动(实习、参观、游览等)如确需用车,要使用专业运输单位提供的车辆,并认真核验保险手续、驾驶员的准驾车型及车辆行驶验审情况,车辆乘员不能超过车辆行驶证上的核载人数。要严格要求学生禁止在高速公路、铁路上穿行、玩耍。进出教学楼要养成靠右行的习惯,上下楼梯,不推搡,不打舞,不奔跑,不滞留在楼梯上,严禁将扶手当滑梯或攀坐在栏杆上。
    (三)雨、汛等恶劣天气期间,要警醒师生注意路途安全,不盲目涉水、过桥,教育学生在家或上、放学途中不去情况不明、又无家长在场的危险地域游戏、玩耍、行走。学校前有河、后有塘,水情复杂,要教育学生禁止下河、塘玩水游泳。
    (四)要进一步加强学生日常管理、食堂卫生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强化日常安全常识教育,教育学生远离网吧、歌舞厅、危险品生产地等不安全场所,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教育;要进一步强化住宿生管理、各学群在新生稳定后要及时调整宿舍,班主任要逐人摸排并杜绝学生在没有监护人管理的情况下单独租房的现象(将摸排和处理结果于3月16日报学生处,无此现象的也要零报告)。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凡在上课(含补课)期间请假,必须经班主任填写三联单,并按规定权限予以审批,班主任要教育督促住校学生将相应的通知联交宿舍管理员登记备查;住校生如在周末回家,须在离校前到?嘀魅未Φ羌牵爰傺笆毕倩虬炖硇偈中?/div>
    (五)各处室、学群、班级要按照安全责任书要求,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建立健全安全档案;经常排查管辖范围的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网络、校舍防盗防雷设施、消防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设施够用、完好。加强学校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做到定时检测,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六)加强演练,不断建立完善校园安全应急防范体系。学校将于四月下旬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学生安全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学生防溺水、防雷、防意外伤害等应急逃生意识和能力,各学群、班级也要结合自己实际开展安全应急演练。
    (七)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和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切实落实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学校安全工作实行首问制,即谁第一时间发现,即由谁负责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向值周人员报告,值周人员根据需要依次向班主任、学群长、学生处、校领导通报,因不及时处理报告,延误抢救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知
 
                                                                                                                 安徽省行知中学
                                                                                                               二00九年三月四日
抄报: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