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职业学校教师定期实践调研实施办法(附表)
日期:2010-05-24 作者:校办 浏览:187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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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教职成字[2008]28号
 
黄山市职业学校教师定期实践调研实施办法
 
各区县教育局,各职业中学:
根据省教育厅、人事厅教人[2005]6号文件精神,职业学校教师任现职以来,评聘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必须定期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实践调研,平均每年不少于1个月的要求,我市于二OO五年八月出台《黄山市职业学校教师定期实践调研的暂行规定》(黄教职成字[2005]26号)。实施近三年,一批中职教师踊跃投身生产一线实践调研,写出了有见地、与专业联系紧密的调研材料,先后有58名教师顺利通过了市级认定,产生了良好的影响。为了使此项工作更好地体现职教特点,服务专业教学,现结合我市实际做了修订,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    定期实践调研的对象
各类职业学校中学教师。
二、    定期实践调研的认定机构
市教育局是省级(含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县级职教中心、中心城区民办职业学校教师实践调研认定机构;区县教育局是市级(含市级)以下各职业学校、区县所属民办职业学校教师实践调研认定机构。认定者应当是市或区县职教教研人员或者是从事职教工作并具备中学高级以上职称资格者。
三、    定期实践调研的认定程序
1、须提交的认定材料:教师须在职称申报年度内完整提供本人参加实践调研的申请、生产一线基地或企业的证明及评语、教师本人实践调研的计划书、实践调研总结(含电子文稿)等材料,填写《黄山市职业学校教师定期实践调研认定表》(见附件二),由学校加盖公章后递交规定的认定机构。
2、认定机构受理办法:认定机构每年受理一次,由教师本人所在单位统一办理。认定材料应在每年五月二十日前递交,逾期当年不再办理。认定机构接到所递交材料后在一定时间内完成认定程序。
3、认定等次及标准:认定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等次加盖认定机构专用公章确认后方为有效。原则上每份总结只认定一名课题实施者。
合格、不合格认定标准如下:
合格:各项材料齐全,评价良好,总结材料不少于3500字,有亲身体会与独特视角,实践调研与专业联系紧密,内容充实,经专家鉴定后,认为具有显著指导应用价值或符合学科发展特点、切合教师本人业务实际发展的。
不合格:各项材料不齐全,评价一般或有不好,总结材料达不到3500字,内容空洞,实践调研与专业缺乏联系,经专家鉴定后,认为不能切合教师本人业务实际,无益于相关学科发展的。
四、    定期实践调研的具体办法
1、提交申请,选定对象。专业课教师本人根据专业对口的原则,从理论联系实际的角度,明确所任课程或相关科目的教学改革方向,选定课题,主动联系相关企业或一线生产服务基地,并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学校递交申请报告(含实践调研计划);文化课教师本人须针对自己任课专业班级的专业特点,明确为专业课服务的基本主旨,选定课题,主动联系相关企业或一线生产服务基地,并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学校递交申请报告(含实践调研计划)。职业学校业务部门也可根据教师本人申请,积极为教师参与实践调研提供信息及组织帮助。申请表式样见附件一。
2、实施计划,企业证明。教师提交申请并经学校批准后,须进一步修订细致可行的计划,并按计划完成在企业或生产一线的实践调研,必要时学校应为教师开具实践调研介绍信。在完成相关总结材料后,由所联系企业或一线生产基地给定证明及评语。
五、注意事项
1、调研形式。教师参加实践调研的时间安排上,应以不影响学校课时安排为原则,一般宜安排在寒暑假内完成,条件具备也可在某个学期脱产进行实践调研,鼓励专业教师脱产进行实践调研。脱产期间,不影响教师本人其他应享待遇。
2、时间要求。教师实践调研平均每年不少于1个月,可以累计。某些时间跨度较长的调研,如果是教师利用业余时间完成的,可以进行合理地折算,认定其是否符合规定的年度时间要求。
3、总结材料。总结材料应当涵盖必要时间内的实践调研内容,如果是分次进行的实践调研,须提供每次参加实践调研后的总结材料和证明及评语等。
4、证明材料。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的证明材料,应有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出具;分散型的生产服务一线的实践调研,可以由社区或乡镇政府出具证明及评语。
5、无效调研。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该调研无效:一篇材料2人以上多人署名;2年内2人以上多人调研同一单位;总结材料与他人雷同或有抄袭、模仿他人成果之嫌。
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解释。
本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黄山市职业学校教师实践调研申请表
附件二:黄山市职业学校教师定期实践调研认定书
 
二OO八年八月十日
 
 
 
 
 
 
 
 
 
 
 
 
 
 
报:省教育厅,市政府办
送:市人事局
 
附件一:
黄山市职业学校教师实践调研申请表
学      校
 
姓  名
 
工作时间
 
职    称
 
学  科
 
学    历
 
联系电话
 
调研课题
 
调研计划(含时间及步骤)
 
学校部门意    见
                                                 (盖  章)
学校意见
                                                 (盖  章)
注:本表一式叁份,学校和教师本人各存一份,市(或区县)教育局备案一份。            
黄山市教育局监制
黄山市职业学校教师定期实践调研认定书
编号:
姓名
 
年龄
 
性别
 
任教学科
 
现任职学校
 
任职学校意见
(公章)
证明材料类型
 
实践调研对象
 
是否提交过实践调研申请
 
是否有实施计划
 
实践调研材料标题
 
调研具体材料是否提交电子文稿
 
调研材料内容简介(由教师本人手写):
调研时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计:    月    日
认定结论
(蓝印)
不合格理由
 
                
认定机构:      (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教师本人、学校、认定机构各存一份
制发:黄山市教育局